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
申 明
一、 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 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
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次办”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服务对象
个人、公司
三、适用范围:
全市
四、办理证照名称
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受理窗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林业局。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林木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材料
1
林木采伐申请报告
申请人提交
1
2
申请人身份证(个人或者公司法人)
申请人提交
1
公司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公司办理的需带营业执照)
3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
中介机构
1
必须按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编写
九、办理流程
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次办程图
(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
根据采伐证不得跨年度采伐的规定,同时为缩短采伐后林地荒山时间,确保有充足时间及时完成迹地更新造林,从2019年起,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采伐外,常规采伐受理、审批时间统一定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其他时段原则上不予受理采伐申请。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申请采伐的森林、林木未参加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除外);
(二)对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实施采伐的;(三)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非更新性质采
伐的;对天然阔叶林实施皆伐的;采伐石山裸露地和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的险坡地以及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的林木的;
(四)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造林验收
不合格的;
(五)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
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六)山林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七)提交的伐区作业设计文件不符合技术规程或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申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十一、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公示,节假日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湘市路中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3967909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
林木采伐申请表
采伐目的和理由:
申请采伐详细地点:
林权证号:
采伐四至
界线描述
东:
南:
西:
北:
林种: □用材林 □防护林 □薪炭林 □特用林 □经济林
优势树种 □杉木 □三杉 □马尾松 □国外松 □阔叶树 □杨树 □楠竹 树龄: 年
起源: □人工 □天然 □飞播 采伐方式:□皆伐 □择优 □渐伐 □抚育间伐
申请采伐面积: 公顷,申请采伐蓄积: m³,材积: m³,申请采伐株数: /株
采伐树种
申请采伐林木情况(m3)
采伐材积或根数按木材用途分(m3)
采伐株数
采伐蓄积
采伐材积
合 计
商品材
自用材
烧 材
合 计
杉 木
国外松
马尾松
三 杉
阔叶树
杨 树
林权所有者签名(章):
年 月 日
同意采伐的群众代表签名(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意 见
乡镇林业站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单位印章)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印章)
签名: 年 月 日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单位印章)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印章)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印章)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