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功能上定义块属性,也可在符号或项目上预定义块属性。
下列描述了功能上的块属性定义;在符号或项目上预定义块属性也以同样的方式执行。
对项目而言,唯一的区别在于,不同的功能类别各自均有(索引的)格式属性块属性:格式(<功能类别>) [n]。
前提条件:
已打开了一个项目。
已打开功能的属性对话框(例如,通过双击图形编辑器中的元件)。
在属性 <...> 对话框中选择<功能类别>选项卡。
点击属性框上方工具栏内的 (新建)。
在属性选择对话框中选择格式属性,并点击 [确定]。
提示:
也可在图形编辑器中同时选择显示的附属块属性。
通过按住 [Ctrl] 不放并点击属性,同时标记多个属性。
在属性对话框中的<功能类别>选项卡中选择块属性:格式 [n] 属性,并点击值列中的 [...]。
在格式对话框的可用的格式元素列表中选择属性组,并点击加号,以打开下一级属性组。
如果可从对象出发到达其它对象的间接属性,则激活 按钮(下一阶段)。
如果要选择间接属性,则点击 (下一步)。
在可用的格式元素框中重新显示属性的原始分组 – 现在此为后续对象的(间接)属性。
选定所需的格式组,并点击 (向右推移)。
只有当也可选择格式组时,才能激活 (向右推移)按钮。
在格式: 块属性对话框中选择特定的属性,并确定其格式化。
点击 [确定]。
在格式对话框中的已选择的格式元素框中用表格式形式显示带有名称、(预览的)符号显示和已设置的值的已选择的格式元素。
列表中的属性顺序决定输出块属性时单个属性的显示顺序。
如果已选择间接属性,则激活 (上一个阶段)按钮。
由此可再次回到输出对象。
重复步骤 5 到 7,以确定其它格式元素。
根据需要通过工具栏上的箭头按钮修改格式元素的顺序。
点击 [确定]。
由此定义块属性。
在属性对话框中为相应的格式属性填满值框,此框带设置了格式的预览。
提示:
通过复制和粘贴可将已设置的格式传输到其它的格式属性。
也参见
格式对话框
块属性:原则
预定义块属性
显示块属性